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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摄影: 编辑:博达王灿 时间:2025-08-23 浏览:
根据学校党委《关于组织开展优秀教师、优秀辅导员评选工作的通知》和《关于组织开展“师德师风标兵”、“三全育人” 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》文件精神,经学院严格按照评选条件,在充分发扬民主(个人申报、群众推荐、组织推荐相结合)的基础上,经学院党支部研究确定本单位推荐候选人:
同意推荐吕玲、刘珍珍、刘佳琪同志为学校优秀教师;
同意推荐谢晓梅同志为学校优秀辅导员;
同意推荐谭辉军同志为学校“师德师风标兵”;
同意推荐严璇同志为学校“三全育人” 先进个人。
以上人员的公示期为2025年8月23日至8月25日,对以上公示对象如有异议,可通过邮件、来电等形式,向学院职评工作小组提出。
联系人:谭辉军
联系电话:19913199199
联系邮箱:8254883@qq.com
武汉文理学院人文艺术学院党总支部
2025年8月2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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